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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处分制度是近代刑法发展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突破。保安处分,是国家刑事法律或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对实施了危害行为的无责任能力人、限制责任能力人以及其他有人身危险性的人所采取的替代或补充刑罚,旨在消除行为人危险性的矫正措施的总称。
刑事政策是指国家为打击和预防犯罪而与犯罪作斗争的各种手段、方法和对策。包括以直接防止犯罪为目的的各种刑罚政策,还包括能够间接防止犯罪的有关的各种社会政策。
整体刑法理念的框架是“犯罪——刑事政策——刑法”,即依据犯罪态势形成一定的刑事政策,刑事政策又引导刑法及相关惩罚措施的制定与实施,这样才能有效地惩治犯罪。保安处分有着深刻的思想基础,而保安处分的产生与发展更有着深刻的刑事政策渊源。仅就保安处分制度诞生的历史背景来看,当时正是西方国家犯罪率猛涨时期,而传统刑法又收效甚微,随着刑事古典学派的刑事政策的破产,刑事实证学派的刑事政策走上历史舞台,与之相应的“防卫社会”思想,保安处分遂应运而生。保安处分制度是随着刑事实证学派的刑事政策的出现而建立起来的,并随着其成熟而不断发展的。
从刑事政策的视角下研究保安处分,意图在于寻找保安处分制度的产生及发展的理论渊源与社会基础,从而为我国保安处分的建立提供刑事政策上的依据。今天,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所处的形势与西方社会当时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时期的形势有相似之处。社会转型所带来的变化导致我国刑事政策的调整,在刑事政策完成自身转型的同时,客观要求我国保安处分制度的建立,这也是我国刑事政策模式转型的理性选择。
从刑事政策角度分析保安处分在我国建立的必要性,进而叙述了构建我国保安处分建立的初步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