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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鉴属于“舶来品”,直到近代才传入中国。与西方国家相比,中国的年鉴起步晚,起点低,一直在曲折中发展。直到20世纪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我国的年鉴事业得到了一个较大的发展。2006年5月18日,《地方志工作条例》的颁布,政府立法把“组织编纂地方综合年鉴”明确成为地方各级修志机构的主要工作内容之一,逐年编纂地方综合年鉴成为各地区地方志机构的主要任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或作为纯粹公益性事业单位、经费纳入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使地方综合年鉴的发展步入了一个新的台阶。框架结构被认为是年鉴的“骨架”,地方综合年鉴框架是承载各类资料、信息的主体架构。总体框架的确立,才使得全书各个方面的内容有所依附。因此,框架设计对于年鉴这一系统工程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现实中地方综合年鉴的框架存在着不少问题,如框架常常套用,没有特色,形成“千鉴一面”的现象,年鉴编纂中对总体设计和各个栏目、分目的划分不规范,令读者检索困难,条目编写缺少规范性,等等。在地方综合年鉴的发展步入一个新阶段的时候,做好年鉴的框架设计尤其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地方综合年鉴的发展现状。首先以年鉴的起源为开端,接着回顾了国外年鉴和中国年鉴的发展脉络。地方综合年鉴的种类目前可分为综合性年鉴、行业年鉴、统计性年鉴和企业年鉴四类。地方综合年鉴与地方志书的关系也在本文中作了详细的阐述。结合目前中国的国情和年鉴发展的现状,认为定位于官书的年鉴更有利于年鉴的发展。第二部分,地方综合年鉴框架设计中的问题与对策。第一,年鉴的框架在被定型后,很少做修改。这使得年鉴所反映的内容跟不上时代的发展。第二,部分年鉴在层次划分中显得不够清晰,不便于检索。第三,本地区的特色不明显。在这一章节,针对这些分别提出了对策。第三部分,地方综合年鉴中条目设计的原则和方法。地方综合年鉴的框架设计既要规范,坚持分类科学、归属得当的原则,又要大胆创新,体现年鉴的时代特色和地域特色。条目是年鉴的细胞和基本单元,年鉴的条目化就是“积木化”,以条目切割信息资料总体,每一个条目对应着一个相对独立的资料主体。如果说框架是年鉴的骨骼,那么条目就是年鉴的血肉,其优劣决定了年鉴的质量。地方综合年鉴条目的设计应具有新颖性、真实性、客观性、综合性、全面性、概括性、可读性、公开性、检索性、规范性。第四部分,结语。地方综合年鉴长期以来推行“背靠政府,面向市场”的运行模式,可以从两方面得到收益。但是各级地方志政府在参公以后纳入到了地方财政预算,不得不面对成为“官书”的尴尬。在这一章节探讨了这一政策对地方综合年鉴框架设计的影响,以及应该采用的态度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