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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房地产市场自形成始,就表现出价格偏高的格局,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货币存量过多显然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毫无疑问,当代大多数国家的货币保有量是超出其最优水平的,尤其当一个国家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我们在分析市场时,不应当忽略这一背景。
流动过剩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总体是负面的,它导致房地产价格畸高,将普通收入家庭驱逐出市场,使市场丧失在这一领域的配置作用。但从另一方面看,居高不下的房价也吸纳了部分过剩的货币,减缓了通货膨胀的压力。同时,在只留少数人“炒房”的条件下,泡沫对宏观经济的损害能力其实也被削弱了,因为市场崩溃将只影响部分社会成员的利益,大多数人可免受其害。据此笔者认为,在流动过剩无法消除的条件下,片面打压房价是没有意义也难以奏效的。
一般认为,房价偏高与投机有关,当前政府控制房价的办法大多为打击投机需求。但投机需求通常只是导致房价畸高的表层次的原因。事实上,在资本市场上将投机需求挤压干净的做法并没有多少实际意义。只要市场的基本面是健康的,一定数量的投机活动不足以破坏市场。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必须从解决根本问题入手,而根本问题只有两个,一个是土地问题,一个就是流动过剩。值得注意的是,土地问题在短期内是不可能解决的,而我国流通货币过剩的局面在短时间内也不可能扭转,因此我们必须分析流动过剩给房地产市场留下的烙印,研究这种过剩对市场构造短期和长期的影响,并设计恰当的补救政策。
在存在流动过剩的条件下,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政策应该是“相机抉择”的,而不是简单地要求市场的“正常化”。一个适当的做法就是将市场适度地分割开来,即保留一个让投资者运作的市场,让过剩货币有一个“用武之地”;同时创建一个只允许中低收入家庭进入的比较健康的置业市场或者租赁市场,以保留市场在这个领域的配置作用。如果真的将房价压下来了,流动过剩的矛盾反而会暴露在前台,带来一系列更为严重的其他经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