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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提高人力资源潜力,最大化人力资源效能,已经成为各国政府和组织高度重视的课题。绩效管理是进行人力资源管理研究中的一个热门课题,合理的绩效管理手段能够提升人力资源效能,发挥人力资源潜力,从而推动组织的发展。本文以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绩效管理理论和人力资源管理成熟度模型为理论依据,在实地调研当前深圳检察机关绩效管理方法的基础上,采用人力资源绩效管理理论改进深圳检察机关现有的绩效管理方法,并且用人力资源成熟度管理模型评价深圳市检察院在司法改革前后人力资源管理能力的变化,并提出了提高管理能力的意见和建议,从而为深圳市检察院提升其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提供支持。本文主要研究内容如下: 首先,本文介绍了深圳检察机关体系和司法改革内容,在论述深圳检察机关绩效考核现状的基础上指出绩效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其次,论述了绩效管理职业特征和构建原则,在界定绩效管理沟通概念的基础上,本文探讨了绩效管理沟通在整个绩效管理过程中的重要意义,并结合绩效管理目标给出了绩效管理内容和程序。再次,论述了人力资源绩效管理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和绩效考核评价的实施,在论述了指标体系构建原则的基础上构建了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并且采用灰色模糊层次分析方法对一名检察官当前绩效进行评估。最后,使用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分析了司法改革前后深圳检察机关人力资源管理能力的变化,指出司法改革推动了深圳市检察院人力资源管理能力的提高。 通过本文的研究表明,当前深圳市检察院人力资源绩效管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管理层应该多方面加强人力资源绩效管理建设,从而有力推动深圳市检察院人力资源管理能力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