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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取《天津日报》和《解放日报》这两份党报为研究对象,选取《天津日报》对“8.12天津港危险品爆炸事故”和《解放日报》对“11.12静安大火”和“12.31外滩踩踏”的报道为研究案例,以框架理论为支撑,从报道形式与报道内容两个角度入手,分析两份党报的报道文本,通过横向比较它们的异同点,总结归纳出党报对于本地突发公共事件的报道特点及报道策略,针对其在报道中存在的不足,提出可行性建议。论文共分为六个章节,第一章绪论介绍了论文的研究缘起、研究方法、研究理论和国内研究的历史与现状;第二章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定义、特点及报道要求进行了简要说明;第三章介绍了党报对本地突发公共事件的报道优势;第四章以框架理论为支持,分析了《天津日报》和《解放日报》对本地突发公共事件的报道文本;第五章为论文的重点章节,以第四章的研究成果为依托,对比分析《天津日报》和《解放日报》对本地突发公共事件报道的异同点,为最后一章节的写作打下基础;第六章具体分析了党报对本地突发公共事件的报道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