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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于2008年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以知识产权支撑创新型国家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战略纲要中明确指出,要切实保护商标权人的权益,严厉打击侵权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与此同时,围绕商标的占有、使用等一系列竞争也越来越激烈。无论是采取注册主义原则取得商标权,还是使用原则取得商标权,最终都是商标在市场中使用。从而商标的使用与竞争建立起了密不可分的关系,所以谈及商标法必然论及不正当竞争。由于目前我国知识产权法体系在立法层面上不甚完备,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可以看做是与知识产权法体系关系最密切的一部法律规范。本文以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理为指导,通过具体案例来进一步阐明两者的交叉、互补关系,通过研究国内外立法和国际条约的规定寻找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中涉及商标权侵权情形的有效规则方法,进而提出在我国现行司法体制下完善商标使用中的竞争行为规范的建议本文以反不正F当竞争法与商标法的基本立法思想为指导,通过具体案例来分析商标不正当竞争中的典型形态,并逐一进行评析。在介绍国外立法体制和理念的同时,结合国内外研究现状,对我国现行的立法制度提出合理的建议。本文的研究重点放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商标法》的立法交叉与商标不正当竞争的具体情形这一块。在总结前人经验的基础上,重点对商标的不正当竞争中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通过企业名称商号进行不正当竞争、淡化行为、平行进口、商标通用名称化等问题,以案例为基础,进行详细分析研究。最后针对我国目前立法的不完善,对其提出自己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