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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专业具有专业性和复杂性,在医疗纠纷诉讼中法官难以把握涉案医学知识,因此医疗损害鉴定是帮助法官厘清事实的重要手段。医疗纠纷的核心问题是医疗损害鉴定问题。本文通过对《侵权责任法》实施后673件经过医疗损害鉴定案例的分析,找出当前医疗损害鉴定存在的问题,并且相应的进行了分析和解决。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通过对673件案例的医疗损害鉴定相关问题进行数据分析,得出结论我国医疗损害鉴定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医学会鉴定与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双轨制”并存,鉴定结论公信力不足;医疗损害鉴定内容僵化,鉴定专家越俎代庖做法律判断;鉴定标准混乱,鉴定专家多依主观经验判断;多次鉴定、重复鉴定问题突出。 第二章提出以专家鉴定取代机构鉴定,对其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并对专家鉴定在鉴定专家委员会组成、鉴定专家的选任和回避等制度提出建设性的建议。 第三章通过对鉴定内容特殊性的分析,提出将鉴定内容具体化的建议,区分法律问题和事实问题,将争议点作为委托鉴定的内容。 第四章通过对当前我国医疗损害鉴定标准理论的分析和说明,着重提出在医疗损害鉴定过程中医疗过失认定标准和医疗损害鉴定的鉴定标准的区分,并建议将以循证医学发展的医学实践指南作为鉴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