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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理论关注公司股权结构对公司绩效及企业风险的影响,却往往忽视了其对企业纵向边界的影响。而研究企业边界的企业理论也很少把股权结构作为影响企业纵向边界的一个因素。本文认为,公司股权结构与边界决定之间存在着一种因果关系。具体来说,随着股权集中度或高管持股比重的提高,股东对高管人员行为的监督或激励增强,这一方面使得高管人员的风险偏好跟股东更一致,风险规避度会下降,从而面临同样高的资产专用性时,高管会更看重专业化分工带来的利益,较少采用纵向一体化组织方式来规避风险,从而使得企业的纵向边界缩小;另一方面,股权集中度或高管持股比重的提高通过发挥股东对高管的有效约束或激励作用,使得高管的规模扩张冲动受到有效抑制,从而促使高管更多地选择外包。而当股权分散并且高管不持股时,由于难以解决“搭便车”问题而使得股东失去了监督积极性,高管由于不持股也失去了追求利润的足够动机,因而会使得高管的规模扩张冲动增强,从而更多地采用一体化的组织方式,扩张了企业的纵向边界。风险偏好效应与规模扩张效应相互加强,使得股权集中度或高管持股比例,都与企业纵向一体化程度负相关。
因此本文提出以下两个理论假说:
假说1:股权集中度的提高,使纵向一体化程度下降;
假说2:高管持股比例提高,使纵向一体化程度下降。
从理论分析体系上看,相互分割的交易成本理论与公司治理理论都难以在各自的领域内对这种联系做出有效和合理的解释。
对于公司股权结构与边界决定之间的这种因果联系,本文在方法上坚持理论推理与实证检验相结合,数理逻辑与统计方法相结合,以数据来检验理论假说。在对我国制造业164家上市公司的数据进行的实证检验中,发现股权集中度与制造业企业纵向一体化程度呈显著负相关的关系,这有力地支持了本文的理论假说1;高管持股比重与制造业企业纵向一体化程度呈负相关的关系,这与本文的理论假说2相一致。虽然高管人员持股比重的系数未能在10%显著性水平上通过显著性检验,但这只是由于我国高管人员持股比重普遍偏低,还未能起到强有力的激励作用之故。
本文从股权结构演变的视角,对企业边界的决定作了解释。这种解释思路和方法对于丰富企业的边界理论是一种有益探索。从股权结构演变的视角,能够逻辑一致地解释钱德勒企业占支配地位的时期组织内部化发展的历史,而当前却出现企业外包发展的现象。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前的股权结构分散化,与同期的企业。一体化程度上升之间,以及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的股权集中化与同期发生的企业外部化趋势之间是由同一种因果机制在起作用,这种因果机制就是本文指出的股权结构对企业纵向边界的影响机制。
本文的理论思路也为理解日美股权结构模式差异对其分包体系差异的影响提供了一个新的理论视角。根据有关研究,日本企业依赖分包合同的程度要比美国企业大得多;同时,日本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模式和美国高度分散的股权结构模式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与本文的基本结论正好一致。由于影响企业自制或外购决策的因素很多,很多人把日美分包程度的显著差异归之于文化因素,但是由于文化因素很难量化,这种解释只能进行纯逻辑推理而难以进行实证检验。本文并不否认文化差异也会影响日美分包体系差异。本文只是尝试着用股权结构差异,引起企业纵向边界差异的理论逻辑去解释日美分包体系的差异,为理解日美分包模式的差异提供一个新的理论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