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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网络使用的普遍化让网络交易成为大众日常生活的一种行为和手段。网络交易的便捷性、多元性和可选择性给大众生活带来了便利的同时也拉动了市场需求,刺激了市场经济的发展,为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注入了活力,也贡献了价值。然而,当前随着网络交易的日趋常态化,以及网络交易监管制度的相对滞后,为网络交易违法活动腾出了空间、提供了机会。广告虚假宣传、商标侵权、冒用有限公司名义生产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层出不穷,一方面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破坏了网络市场秩序,给网络市场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带来了许多隐患。笔者尝试以个案的方式,探索像汕头市这样拥有电商优势、地理优势的地级城市在网络交易监管中的短板和不足,希望能够通过研究个案,推动现实实践监管制度的革新和完善。 通过研究发现,网络监管平台利用难、网络市场无照经营监管难、网络交易监管调查取证难、网络交易监管违法责任追究难、网络监管执法手段到位难、是当下汕头市网络交易监管难题。究其根源,笔者认为网络交易监管难的内在原因是共治的缺失,主要是政府主导型治理角色缺位、网络法治化治理工具滞后、多元网络主体治理意识淡薄、治理主体之间合作机制欠缺四方面所致。因此,应该发挥社会共治的作用,推动各个行为主体主动参与监督和管理,通过自律和他律双管齐下完善网络交易监管制度。为此,笔者认为可以通过完善网络监管平台建设,提高网络监管平台使用率,增加财政投入,推动技术创新,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专业型监管人才来强化工商部门的主导型治理角色;通过完善网络交易监管的法律法规、完善网络交易监管管辖机制、建立和健全消费者保护机制来优化法治化治理工具;通过培育行业协会,引导行业自治,培育第三方交易平台,引导平台落实监督管理责任来培育网络交易监管的多元主体;通过加大部门联动执法,共建联网诚信体系,畅通投诉举报监督渠道,共建互联互通监督合作关系来促进网络监督治理主体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