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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当今世界上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国家普遍采取的一项财政平衡制度。1994年,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客观要求,我国实行了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作为改革的配套措施,中央从1995年开始实行了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2002年改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办法)。湖南省针对本省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县乡财政困难情况,参照中央对省财政转移支付办法,在省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从1996年起,先后出台了《湖南省一般性转移支付办法》、《湖南省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奖励和补助办法》、《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