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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是当今世界发展的主流理念,城市作为人类活动的主要场所,是全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的行动重点和战略支点。作为一个高速城镇化的人口大国,我国城市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必须走生态化、集约化、高科技创新化的转型发展道路。城市综合体作为产业综合化、土地集约利用、多业态组合的大型商业地产开发模式,受到政府和开发商的共同推崇。通过分析城市可持续发展及城市综合体开发的关系,明确成功的城市综合体通过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不仅能实现资产及商业价值的持续升值,也能够迎合我国城市转型、产业优化升级、城市形象提升、土地资源优化利用等需求,进而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生态的可持续发展。然而,在大量开发过程中,部分城市综合体面临严重的不可持续性问题,非理性规划、定位不准、盲目求大、资金匮乏、招商困难、同质现象严重、运营乏力、与文脉脱节、未贯彻生态可持续理念等现象导致部分城市综合体的后期运营困难重重,进而影响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在开发过程中对城市综合体进行科学的前期决策是城市综合体实现其自身商业价值及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文章研究城市综合体开发决策阶段,通过对城市综合体开发决策流程及利益相关者的分析,指出在城市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政府、开发商和公众是综合体开发决策阶段的三大利益相关者,其中政府是城市综合体开发决策的引导者和监督者,开发商是城市综合体开发决策的执行者,公众是城市综合体开发决策的决定者。为了实现城市综合体与城市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在开发决策过程中,政府(代表公众)和开发商均应转变开发思维,立足于城市价值与城市综合体价值共同生长的角度,发挥各自职能,共同完善城市综合体开发决策体系的建设。基于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笔者认为政府应从基础职能完善、鼓励扶持、控制、监督这四个角度对城市综合体开发决策进行引导。开发商应从:确定项目整体形象定位,确定项目发展模式,确定项目规模及功能组合,确定项目投融资及盈利模式,确定项目招商及运营模式,确定规划设计中社会及生态发展原则这六个方面建立开发决策目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