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量刑与定罪是现代刑事审判中缺一不可的组成部分,科学公正地量刑是实现刑事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必要条件。要达到这一目标必须有完整规范的量刑程序作保证。本文以检讨我国现行量刑立法及司法实践为基础,总结我国现行量刑程序的不足,借鉴大陆法和英美法系的先进经验,并参考我国各法院量刑规范化改革的做法,提出量刑程序构建的建议。本文主体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对我国现行量刑程序的检讨。从我国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考查,当代刑事诉讼程序适用的是定罪和量刑程序合一的模式,这一模式存在诸多缺陷。本文将其分为六类,总体可概括为因量刑程序缺乏独立性,导致量刑程序性不强,公开透明度不高,当事人参与度不够,这种状况影响了量刑公正的实现,进而影响了审判的公正性。第二部分,量刑程序的比较法考查。本部分从量刑程序模式和具体量刑程序构造两方面考查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刑事诉讼程序。大陆法系采用的是与我国现行模式一致的定罪与量刑程序合一模式,而英美法系则采用的是定罪与量刑程序分离的模式。其后,分析了两大法系量刑程序模式存在差异的原因。在借鉴具体量刑程序构造上对英美法系以美国法为例分为量刑前调查和量刑听审两个阶段。其中,核心部分是量刑听审程序,对该部分本文从裁判方、检控方、辩护方、受害方和特定社会主体五种量刑主体在程序中的地位方面进行论述。大陆法系量刑程序构造亦以上述角度进行论述。第三部分,我国现阶段量刑程序化改革概览。本部分对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法院、江苏省姜堰市法院、上海浦东新区法院三个有代表性的量刑程序化改革经验和最高院出台的《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的内容进行考查,明确我国现阶段量刑程序化改革的特点和发展趋势,为构建我国量刑程序提供参考。第四部分,我国量刑程序的构建。本部分首先明确我国量刑程序构造的基本思路,即构建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首先,从定罪与量刑程序分离的可能性、定罪与量刑分离化模式的优势性扩张两方面明确构建相对独立量刑程序的理论基础。然后,将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分为两种,即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简化审程序和一般程序。在此基础之上,再对我国量刑程序的基本框架进行构造。在确定基本思路的前提下,本文通过对量刑程序参与主体地位的构建论述了我国量刑程序的具体构建,即从裁判方的量刑裁量权、检控方的量刑建议权、辩护方的量刑辩护权、被害方量刑请求权及特定社会主体的量刑辅助权五个方面对我国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进行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