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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恐怖事件的剧增导致恐怖主义现象越来越受到关注,但从伦理视角从事系统的科学研究还很不够。
恐怖主义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其产生的外部原因或条件具有多样性和特殊性两大特点,其产生的内在根源既多种多样,又各不相同。恐怖主义现象本身也同样具有多样性和不确定性的复杂特点。恐怖主义的界定往往具有主观性和相对性。因此目前,在相当意义上,只能存在某些达成较多共识、得到有限认可的个案,却无法再进一步确立一个具备普遍意义和永恒意义的定义。
恐怖主义的研究有多种视角。伦理道德虽然是研究恐怖主义问题的一个有限的、且非最重要的视角,但却是一种必要的视角,具有积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伦理视角本身有着无限的内在责任和要求,而这种无限性即体现在对一切恐怖主义现象的反道德性进行彻底地追问和批判。
“恐怖主义”在伦理层面的性质可以确切无疑地界定为:反道德,且是极端的反道德、极其的不道德和非人性,会带来蔑视道德、败坏道德的负面效果。恐怖主义在人道、和平和文化三个方面的伦理特征就是极端的反人道、反和平和反文化。此外,正义目的下的恐怖主义现象包括恐怖主义的手段、动机和效果等也具有严重的反道德性。
如此一来,从理论层面看,运用道德纯粹主义的武器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进行彻底地批判,才是完全解决恐怖主义反道德问题的唯一路径。这一论点的提出,无疑是为了追求积极的道德意义,但亦仅仅是一次或许肤浅的理论尝试,其本身并非主张追逐实践中的道德乌托邦,也无意于否认其它伦理观在存在合理性上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