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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近代行政区划的研究目前多从政治角度、地理角度等方向出发,从立法层面上针对近代中国的行政区划展开研究则相对较少。鸦片战争后,清朝统治地位岌岌可危,清统治者通过法律这一相对稳定的手段,加强对全国范围的控制。中华民国建立后,一方面通过继承原有行政区划相应制度稳定统治,另一方面则是针对时局变动加以调整与改革,以期建立新统治。本文第一部分是导论,围绕选择近代中国的行政区划立法研究的原因展开常规性论述,主要包含选题的理由、意义以及国内外研究现状。第二部分是近代行政区划立法研究的相关理论阐述,对行政区划及相关概念加以界定、近代行政区划的研究时间、近代行政区划建制进行基本的介绍以及近代行政区划进行立法改革实践的背景介绍。本文选择重点研究的两个时间段,一是鸦片战争开始后,1875年至1911年这一时期,清朝发生了清末新政、预备立宪等众多影响深刻的重要事件,其中很多改革内容都涉及到在行政区划立法实践;二是中华民国的北洋政府,这一时期内伴随着政权更迭,政区区域的范围几经变动,相关法规政策层出不穷,具有研究的价值。近代清末进行政区立法改革首先是在承继了传统政区的基础上加以变革,当时的政治时局更是促进当时立法改革的重要因素。国内风雨飘摇的政治局势和西方列强在华侵占大量土地以及自然经济的解体都反映到当时政区的调整和变动上。清政府为了维护皇权统治,在内外反动势力的夹击下,开始采取相应措施加强地方管理。第三部分是近代行政区划立法改革的具体内容论述。首先是从清末三级政区体制切入,从清末对高层政区省的设置调整和统县政区中府、直隶州、直隶厅的设置与调整进行介绍;其次是对北洋政府时期高层政区的沿革与调整、统县政区的继承、裁撤与确立以及县级政区的变化、市制的继承与确立进行相关介绍。第四部分是影响近代行政区划的立法因素,主要从清末新政和预备立宪的法治思想、外国势力对中国政区的干预、自然经济的发展、农民起义和军阀混战等方面进行分析,为后文立法演变规律及启示的提出寻求落脚点。第五部分提出近代政区立法演变的规律和启示。近代在对政区进行改革过程中,在立法层面上会对行政区划有一个前瞻性的规划,并按照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的办法来制定相应措施。近代处于一个特殊的历史节点,其政区中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比之古代更为不稳定,通过研究近代中国行政区划立法,从中探求到规律和启示,为现在行政区划的改革提供一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