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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主义叙事学家一直试图在无穷多样的叙事文本中寻找关于叙事元素及其组织和呈现方式的具有普遍性的规律,结果往往过于局部或细碎。实际上,从认识论的角度讲,一部叙事作品之作为作品,对于作者而言,本身便是其将个人意识和对世界的认知凝聚而成的具有结构封闭性的客体;而读者在阅读时也在试图将其个人意识、对世界的认知和书中获得的信息协调一致以获得理解的过程。作品作为封闭的客体,不同于开放的连续的时空中;而作者、读者作为受者,会不得不离开开放的日常体验去接触它;无论其结果是接受还是拒绝,作品的开端和末尾必然导致其受者在接触它时处于不同于日常体验的状态;由此两方面可知,作品在其自身和其受者方面便具有了双重的独特性。这种独特性,正是结构主义的唯客观目标只能接近而难以实现的原因。
然而,在作品独特的“故事世界”的范围之内,即不试图超越其独特性而获得普遍性结果,结构主义的分析手段仍然是有效的,并且不仅只能用于文本局部的类型化分析,也能用于全篇的结构分析;并且,能够超越一部作品而适用于多部作品的规律也可能存在。由于文本局部(人物、功能)的意义只有在故事成形时才能显现,并且故事、情节、文本三者在故事本身的结构上并无区别,因此,本文试图人物、功能等基本故事要素可以被投射到整个“故事世界”中,其位置和意义就此固定下来。
在广义的叙事中,传统的西方艺术音乐的曲式结构是最明晰的。音乐作品在一个统一的调性内的和声序列、动机和主题发展,本身也是其基本要素(音、和弦)实现其意义的过程。音、音程、和弦、和声序列、乐句、主题的意义,都只能在比其本身更上级的结构中才能显现,并在曲终时得到最后确定。由此,本文从音与和弦这两个最基本的音乐要素出发,重新梳理西方艺术音乐的曲式概念,试图在音乐叙事和文学叙事中建立对应关系,从最小的结构起,将和声与功能、和声序列与功能序列、动机和主题与人物、调性世界与“故事世界”一一对应;并以“奏鸣曲式”为例,具体地说明两者的相似性与可比性。
最后,本文将奏鸣曲式作为叙事框架的原则应用于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的结构性叙事分析,揭示出剧本的内在结构、张力来源及起伏、人物刻划的过程、他们关系及互动过程,以此说明运用奏鸣曲式作为叙事框架的结构主义分析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