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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改变了我们的社会经济结构,越来越多的人在新兴的虚拟社会空间即网络世界里生活、工作和游戏。网络游戏产业作为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也渐渐显现出了其极大的经济价值,网络虚拟财产这一特定的产物也随着网络的发达必然地产生了,这一点对于网络用户和网络运营商来说意义是十分重大的。网络虚拟财产是指在网络环境下,模拟现实环境中的财产形态,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的、具有独立价值和可独占性的财产利益。网络世界中有关虚拟财产的交易行为十分普遍,从游戏的ID到游戏装备都有明码标价,甚至有专门为网络虚拟财产“练级”的职业出现。网络游戏产业在创造着巨大市场价值的同时,一系列有关网络虚拟财产的纠纷也应运而生。近年来,涉及网络虚拟财产的纠纷案件层出不穷,甚至有成几何级数增长的趋势。然而,学术界对网络虚拟财产的定义、属性、保护网络虚拟财产的方式等基本问题莫衷一是。因此,我国亟需构建完善的法律保护体系以加强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本文中,笔者试图对网络虚拟财产的定义、特征进行分析,在明确其法律属性的前提下,提出对网络虚拟财产法律保护的一些建议。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网络虚拟财产的理论界定,笔者介绍了网络虚拟财产的定义、特征、法律属性等基本问题。文章首先分析了网络虚拟财产既具备传统的财产的特征,如价值性、可转让性,又具有新的特点,如虚拟性、空间上和期限上的局限性。笔者之后介绍了理论界对于网络虚拟财产法律属性存在的不同观点,如债权说、知识产权说、无形财产说、物权说,笔者对四种观点进行了逐一的分析,并最后将网络虚拟财产定位为一种特殊的物权。第二部分主要探讨了保护网络虚拟财产的必要性。笔者先介绍了国外先进国家和地区关于网络虚拟财产的立法保护的成功经验,而我国关于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却出现了立法滞后、司法不统一的状况,随着涉及到网络虚拟财产的纠纷层出不穷,将网络虚拟财产纳入法律体系显得尤为必要。第三部分主要阐述了网络虚拟财产的物权法保护途径,虚拟财产权是物权性质的权利,作为财产权利保护完整体系的物权法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具有突出的优越性,笔者先介绍了网络虚拟财产的物权变动,再着重探讨网络虚拟财产的物权请求权,这对于网络虚拟财产权利保护体系的建立至关重要。第四部分主要阐述网络虚拟财产的侵权法保护,笔者依据《侵权责任法》,分析网络虚拟财产权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和归责原则,希望能利用侵权责任理论解决部分网络虚拟财产权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