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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上市公司作为我国农业生产力进步的代表,其发展对我国经济有着重要的影响。但农业的弱质性导致其抵抗风险的能力要显著的弱于其它行业。不过近年来,国家加大对农业企业的扶持力度,农业上市公司得到大量的政策与资金支持。2012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55]的通知,通知决定对于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在金融、税收、财政方面给予大力支持,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涉农贷款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57]。农业上市公司获得国家大力支持,表面上看其利润有所增加(表4.1),但现代企业早已不再满足于利润的简单提高,而是讲求资本的高效利用,致力于追求内在的价值创造力,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但财税补贴是否真的促进了农业上市公司的发展,是否能够落实到提升农业上市公司的企业价值创造能力的轨道上来?本文从“价值创造”这个视角为切入点,研究了财税补贴对农业上市公司企业价值创造能力的影响,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本文在借鉴国内外己有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围绕研究的主题,以系统方法论为指导,理论与实证相结合,采用了多种研究方法,并根据具体情况各有侧重,由此得出了一些有价值的研究结论。(1)理论分析层面及结论。本文对财税补贴及价值创造能力的概念和内涵进行了基本界定,随后论述财税补贴的经济效应理论,说明财税补贴对社会各部门造成的影响;价值创造理论阐明了企业最重要的能力在哪些方面,企业要关注哪些能力的创造;通过委托代理理论分析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及造成各种财税补贴结果形成的原因,运用利益相关者理论论述政府扶持农业上市公司的原因及说明平衡各相关者利益才能真正促进企业价值创造能力的提高。(2)衡量企业价值创造能力指标的选取及分析我国农业上市企业价值创造能力现状层面。本文从EVA客观度量企业价值的增加、EVA基于未来收益观有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及EVA解决委托人及代理人矛盾三个角度论述为什么选择EVA指标衡量企业价值创造能力,并详细说明了EVA指标的计算方法;最后分析了我国农业上市公司企业价值创造能力的情况,发现我国很多农业上市企业表面在“赚钱”其实是在“毁损”企业价值。(3)实证分析层面。本文将财税补贴分为收益性政府补助、资产性政府补助及税收返还三类,分别实证检验他们对农业上市公司企业价值创造能力的影响。得出了以下结论;收益性政府补助无助于农业上市公司企业价值创造能力的提高,甚至会毁损企业价值。资产性政府补助及税收返还有助于提升企业价值创造能力。随后本文将研究样本分为国有企业及非国有企业样本、东部地区企业及中西部地区企业样本,发现非国有农业上市企业及东部地区农业上市公司的财税补贴利用效率更高。本文从委托代理矛盾,治理结构,内部控制,补贴方式等角度入手分析不同股权性质及地区农业上市企业产生补贴效率差异的原因。最后本文针对补贴中存在的问题给予了如下建议:调整补贴结构,增加资产性政府补助与税收返还。加强补贴制度建设,提高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率。农业企业要加快转变经营思路,增强企业自身的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