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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儒家的典籍并没有关于幸福观的具体论述。在那个“礼崩乐坏”的时
代,有德行才会被认为是高尚的人、君子甚至圣贤,而由内在的修身养性外化
为功成名就、光宗耀祖似乎便是那个时代的幸福观了。幸福是主体对于客体的
感受,它必定涉及客观的物质、主观的精神。而对于幸福的主体——个人而言,
则是“肉体的无痛苦和精神的无纷扰。”先秦时“人”的主体性从天、神中剥离
出来,是幸福观产生的历史渊源和现实基础;而“仁”的出现及逻辑演变则奠
定了先秦儒家幸福观的理论基础,并以此为前提,结合“重生轻死”的生命观
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道德修养观,从而在知行合一、由家而国
的基础上感知幸福。本文还通过与西方幸福观及中国现代社会中所理解的幸福
观相比较,来探询先秦儒家幸福观的优劣及其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先秦儒家 幸福观 “仁”理论 生命观 道德修养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