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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淡化的概念可表述为:减少、削弱驰名商标的识别性和显著性,损害、玷污其商誉的行为。淡化行为应包括三种表现形式:弱化、污损、退化。 驰名商标因其蕴含的巨大商业价值和广告效应而成为淡化的目标,从而引起显著性、识别性及商誉的减损甚至丧失,给商标权人以及社会经济带来较为严重的危害。本文通过对商标淡化行为的理论梳理与国内外立法的比较,指出我国在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上的不足与缺陷,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 本文主要内容包括:商标淡化概述、商标淡化与驰名商标、国外关于商标淡化的立法状况、我国关于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的立法与不足、完善我国商标反淡化保护的思考。 本文的第一部分是商标淡化理论概述,主要分析了商标淡化与反淡化的概念、起源,商标淡化的性质、构成要件、侵害对象、具体实践表现、危害。 商标淡化行为的性质有以下几方面:侵害商标权的侵权行为;损害消费者及公共利益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当得利;扰乱商标管理秩序的行为。 在商标淡化行为的构成要件上,有以下几个要素:商标淡化人实施了淡化行为;淡化行为的违法性;淡化行为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后果;淡化行为人的主观要件。在淡化行为的主观要件上,笔者认为应当采用过错推定的原则,从而更加公平的界定商标淡化行为。 本文的第二部分是商标淡化与驰名商标。在这部分主要分析了商标淡化与驰名商标的关系,并对驰名商标的概念、特征及认定作了分析。笔者认为,驰名商标的特征具有以下几点:较高的显著性和商誉;较强的影响力与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