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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汉铁路纵贯粤、湘、鄂三省,北连平汉、南通粤港,是继平汉铁路之后沟通我国南北交通的第二大动脉。 粤汉铁路始修建于清政府时期(1896年),1901年由美国的合兴公司承建,后来清政府收回路权自行修建,直到1936年,在南京国民政府的支持下粤汉铁路全线才得以通车。粤汉铁路在沟通我国南北交通、客货流运输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广州沦陷后粤汉铁路被日军占领,国民政府在抗战后收复粤汉铁路。但是粤汉铁路经过战争的破坏后,已经失去了其运输价值。国民政府迫于交通运输压力,在物资极度匮乏的情况下,克服重重困难,紧急修复粤汉铁路,并设置粤汉铁路管理局管理粤汉铁路的日常事务。国民政府修复粤汉铁路后,面对混乱的时局,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是对员工的管理,包括对于员工违反规定贪污、走私、烟赌等以及员工关系等方面;其二是针对混乱的站台秩序做出的规定,包括取缔无票乘车、规范摊点摊贩、监管站台脚夫等方面。经过这一系列的调整,粤汉铁路恢复了战前的秩序,得以继续发挥其运输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