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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企业并购、改造、资产重组等产权交易活动的不断深入及知识经济的兴起,有关商誉的会计问题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在商誉的会计问题中,自创商誉的确认问题一直是人们争论不休的话题。本文首先探讨了自创商誉的确认,然后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究了自创商誉的计量、摊销、披露等会计问题。文章指出自创商誉应该予以确认,在自创商誉初始计量上对计量属性进行比较选择,认为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最适合作为自创商誉的计量属性。在具体的计量方法上对割差法与超额收益法的比较,笔者倾向于割差法,尤其是割差法中用未来现金净流量的贴现值作为企业整体价值。在自创商誉后续计量上,综合目前国内外会计界几种主要观点,将系统摊销和减值测试进行比较,从而得出对自创商誉后续计量方法,即不应摊销而应进行自创商誉减值测试和定期重新评估。会计信息披露既是会计处理程序的终点,又是会计处理的目的。对自创商誉会计问题的研究也不例外,在探讨了自创商誉的确认、计量、摊销等问题后,自然是继续研究它的披露问题。自创商誉信息披露的最终目的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及时、相关的会计信息。自创商誉信息披露涉及到披露方法、披露时间和披露内容。传统的财务报告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即只有在会计上得到确认的事项才能在会计报表中反映出来,而会计上不予确认的事项只能在其他财务报告中进行揭示。在传统的会计制度下,自创商誉因不满足可计量性、可靠性等而被拒绝在会计确认体系之外,自然它就不能在会计报表上得以反映。面对传统财务报告的局限,笔者对自创商誉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示进行了探讨,结合具体的实例进行分析。企业自创商誉的会计问题研究为完善现行的商誉会计理论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对自创商誉的研究是一个尝试性的创新,而笔者对于前人的研究成果很容易缺乏足够深刻的认识,理论分析不够全面。同时,该研究仍然是一种讨论中的过渡措施。从长期看来,今后的发展方向依然是改进现有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将自创商誉确认为会计要素纳入会计报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