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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中国农村发生的又一次重要的产权革新。通过对各地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观察,我们发现各地区改革的方案呈现出两个方面的差异:改革方案多样化程度的差异与核心分配逻辑的差异。这些差异是早期工业化过程中集体资产形成的不同路径以及对集体资产的不同认知所导致的。首先,早期不同的工业化模式形塑了改制时地方政府与村集体之间不同的权力结构关系,这是各地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多样性程度差异的来源。集体产权是我国公有制两大基础产权形式之一,集体经济组织嵌入在我国地方权力结构之下。因此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会受到地方权力结构的影响,特别是村集体与地方政府之间权力关系。村集体作为地方政府与村民的“中介”,其行为选择是影响改制的重要因素——村集体在改制中的决策自由度决定了该地区各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方案的多样性程度。由于早期工业化过程中,广州、深圳地区各村集体发展物业经济,因此各村都形成了“各自为政”的利益共同体。地方政府对各村集体资产改制的干预程度低,村集体决策自由度较高。村集体不但可以决定设置何种名义的股份而且可以决定各种股份的比例等,所以改制时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方案类型比较多样化。相反,由于在早期工业化过程中,金山地区坚持乡镇企业的发展模式,村属集体企业不占优势,各村的边界被逐渐打破。乡镇企业改制后,村集体逐渐形成了对上依附关系。在集体产权改制中村集体以执行地方政府政策为主,决策自由度较低,所以上海金山地区改制的方案同质性比较高。另外一方面,早期工业化过程中不同的财富形成路径影响了地方对集体资产起源的认知,它体现为一个地区村集体资产改制时的核心原则。广州、深圳等地区的多数村集体的经济形态是一种因地而生的、封闭的物业经济形式,传统的村落共同体结构得以保存。同时大量的外来人口涌入村集体使得本地人与外地人之间的界限被强化。传统村落共同体逻辑之下的天赋村籍原则成为界定集体资产的主要原则。浙江省宁波市NM村同样也是一种物业经济形态,但是因为其在征地招工过程中将征地补偿费用全部交给了被征地的村民,集体资产增值过程中所投入的土地被看成是村内没有被征地招工的村民的投入,所以NM村最初的分配原则更强调土地作为私产在集体资产增值中的贡献。而无论是宁波NM村最初形成的分配体系还是地方政府自上而下推行的一套大的原则都承认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集体资产起源的起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意义在于它强化了农民对土地私有产权的一面,其侧重点在于农民个体对土地经营承包权。因此,土地可以作为一种私有的要素参与到分配之中。在金山地区,早期工业化模式坚持乡镇企业更强调地方政府对区域内资源的支配,频繁的拆村并村以及土地调整,塑造了农民对土地集体所有甚至土地国有的认知。农民对土地产权私有的认知较弱,强政府控制更加弱化了农民对土地产权私有的认知。同时,上世纪末全国的乡镇企业都经历了一次乡镇企业改制,其中都有一种“工龄股”,它是按照原来职工劳动积累,按劳动贡献、工龄长短等折股到人,因此我们在金山区的案例中看到集体主义的分配逻辑最强,“农龄股”的设置也有一定的“路径依赖”的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