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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责任意识是未来社会对人才要求的一项基本标准,是一个人健康人格的基础。初中生的公民责任意识是初中生个人在理解一定条件下自身角色和社会要求的基础上,把握自身行为与结果,使之符合社会要求的观念、情感和意愿,包括自我责任意识、公共责任意识与世界情怀三个方面。初中生公民责任意识的培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客观需要,是初中生健康成长的自身需要。本文对城市初中、城乡结合初中与农村初中学生的公民责任意识水平和特点进行了调查和系统分析,认为初中生整体上正在逐渐形成并发展着公民责任意识,但与社会、学校所期望的水平还存在明显差异。在年龄比较上,初中生的公民责任意识整体水平从七年级到九年级呈现出先下降、后上升的发展趋势;在性别比较上,女生的公民认同意识水平普遍高于男生;在职务比较上,学生干部的公民责任意识水平显著高于普通学生。具体地来说,这三种学校存在以下共性问题:相当一部分学生学习动机的选择存在被动性与功利性;相当一部分学生尚未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相当一部分学生宽容意识缺乏;相当一部分学生在乐群助人与维护正义的选择上,存在自我愿望与自我实际之间的矛盾;相当一部分学生集体意识缺乏;相当一部分学生的环保意识要进一步增强;相当一部分学生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目的具有盲目性。然而,不同层次学校的学生公民责任意识水平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其中,与城市初中和农村初中相比,城乡结合初中学生思想较为动荡,是加强公民责任意识培养的焦点。本文认为,初中生公民责任意识现状水平受到社会多元价值观、流行文化、“唯分数论”环境氛围、教师、父母教养方式、自身认知水平、同伴等因素的影响,其中学校与家庭教育对学生的公民责任意识培养有着尤为重要的作用。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本文对初中生公民责任意识的培养提出了积极的对策,认为,初中生公民责任意识的培养关键在于学校,其次家庭教育也是不可缺少的环节,并且为了减少并避免学生学校、家庭表现“两张皮”现象的出现,要切实加强学校与家庭的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