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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脑卒中(stroke)又称脑血管意外,是指急性起病、迅速出现局限性或弥漫性脑功能缺失征象的脑血管性临床事件。根据1995年我国的脑血管疾病的分类,脑卒中分为脑梗死、脑出血和蛛网膜下腔出血。脑卒中是神经系统的常见病及多发病,中国的发病率在城市为219/10万人口,农村为185/10万人口,死亡率在城市为116/10万人口,农村为142/10万人口。脑卒中是中国人疾病谱中主要的致残原因之一,存活者中50﹪~70﹪病人遗留有偏瘫、失语等严重残疾,其中偏瘫是脑卒中最常见的后遗症,急性期患者的发生率为80﹪,严重影响了患者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
在脑卒中后肢体瘫痪的康复治疗中,电刺激技术是一种广泛应用的治疗方法。大量临床研究证明,电刺激治疗(结合其他康复治疗)能显著改善脑卒中患者的肢体功能,提高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明显降低致残率。功能性电刺激(functional electrical stimulation,FES)是电刺激技术中一种比较新兴的电刺激。国外许多临床研究表明,FES在改善脑卒中偏瘫患者肢体功能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国内也有一些FES应用于脑卒中偏瘫患者的报道,但在使用过程中还有许多不足。
目的:
本研究旨在通过临床研究观察FES治疗脑卒中偏瘫患者下肢功能的临床疗效是否优于对照组,从而为FES在我国的临床应用和推广提供客观依据。
方法:
44例符合入选标准的脑卒中患者以Minimize分层随机软件分为FES组和对照组。最终37例患者完成本研究。FES组19例(年龄60.8±10.8岁,病程25.9±21.3天,其中男11例,女8例,脑梗死17例,脑出血2例),对照组18例(年龄64.1±9.7岁,病程22.7±16.6天,其中男10例,女8例,脑梗死16例,脑出血2例)。两组常规治疗相同,包括药物和基本的康复训练。对照组不给电刺激,FES组给予功能性电刺激治疗,电极放在患侧胫前肌及腓骨长、短肌的运动点上;刺激参数为频率30Hz,脉宽200ps,强度0.90mA,通电/断电比5s/5s,波升/波降1s/1s。治疗每天1次,每次30min,共3周(15次)。入选患者分别于治疗前、治疗后2周、治疗后3周接受以下量表评定:综合痉挛量表(composite spasticity scale,CSS),Fugl-Meyer运动功能评定量表中下肢部分(Fugl-Meyer motor assessment,FMA),脑卒中患者姿势评定量表(Postural Assessment Scale for Stroke Patients,PASS),Berg平衡量表(Berg Balance scale,BBS),改良Barthel指数(modified Barthel index,MBI)。采用SPSS11.0对结果进行统计分析,设定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结果:
1.一般资料比较:FES组和对照组在年龄、性别、脑卒中性质、病程等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一般资料具有可比性。
2.治疗前比较:治疗前两组在CSS、FMA、PASS、BBS、MBI等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资料具有可比性。
3.治疗后组内比较:治疗2周、3周后评分与治疗前评分相比,两组在FMA、PASS、BBS、MBI及对照组CSS中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FES组CSS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4.治疗后组间比较治疗2周后两组在CSS、FMA评分之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在PASS评分差异有近似统计学意义(P=0.059),在MBI、BBS之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治疗3周后两组在CSS、FMA、MBI评分之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在BBS评分差异有近似统计学意义(P=0.076),但在PASS评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2周后,两组在CSS、FMA、MBI评分变化率之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在PASS评分变化率差异有近似统计学意义(P=0.068),但在BBS评分变化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治疗3周后两组在CSS、FMA、MBI评分变化率之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在BBS评分变化率差异有近似统计学意义(P=0.083),但在PASS变化率评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结论:
1.功能性电刺激可以延缓能延缓初发脑卒中患者偏瘫下肢痉挛的发生、减轻痉挛程度。
2.功能性电刺激能改善初发脑卒中患者偏瘫下肢运动功能,提高患者平衡能力。
3.功能性电刺激可以提高初发脑卒中患者日常生活活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