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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与经营者为相互依存又相互对立的不同营垒,而消费者作为弱势群体,时常面临因经营者的欺诈、蒙骗、疏忽大意以及恶意行为所造成的巨大风险和损害。为此,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的兴起,便成为当今世界发达国家乃至发展中国家的共同现象。和谐消费环境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各方面消费关系得以有效协调的综合体现,营造和谐消费环境应当成为消费者权益行政保护的必然目标,同时,消费者权益行政保护也是营造和谐消费环境建设不可或缺的保障。本文的任务,就是要研究消费者权益行政保护的各种特征,以指导和推进行政机关的消费维权工作。本文采用历史方法、比较研究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利用经济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的理论,在已有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借鉴和吸收发达国家消费者权益行政保护制度的经验,针对中国消费者权益行政保护的现状和特点,总结出完善中国消费者权益行政保护制度的三个基本原则,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系列相应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