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挠力河自然保护区位于黑龙江省三江平原上,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挠力河湿地是典型的低湿高寒湿地生态系统,区内动植物资源非常丰富,保护区为各种依赖湿地环境生存、栖息的野生生物种群,特别是具有国际重要意义的野生动物的栖息、繁衍提供了生活场所。保护区几乎包含了三江平原湿地生态系统的所有类型,具有未被破坏保持完整的原始生态系统,是我国乃至世界同等湿地类型较为齐全,保持较为完好的原始湿地之一,具有典型性、稀有性、多样性和自然性的特点。保护区湿地调节三江平原气候,对三江平原农业发展有重大意义。但是,但受三江平原开垦、无计划开荒、法律法规欠缺等因素影响,挠力河自然保护区湿地面积连年递减,湿地生态环境日渐恶化。同时,保护区内野生动植物资源迅速减少,生物多样性保护令人担忧。可以说,挠力河自然保护区湿地正面临着严峻的生存威胁。因此,制定一部专项立法来保护挠力河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已迫在眉睫。论文的中心论题很明确,即为研究制定一部挠力河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的地方法规提出立法设想。基于此,文章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总体介绍国内外湿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文的研究意义目的;第二部分介绍的是本法的调整对象—挠力河自然保护区湿地的概况,生态价值,存在的问题;第三部分分析了制定本条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第四部分阐述了制定这部法规可借鉴的国际上的经验和先进做法;第五部分是论文的重点和核心,具体提出了制定这部地方法规的立法的设想,包括本法规的立法思想、目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法律责任等规定,在立法框架和制度设计上力求做到既有具体保护制度,又有监管措施和责任规定,既保证对湿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更要突出对湿地资源的全面保护,使挠力河自然保护区的湿地保护走上法制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