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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保护运动的崛起,反映了中国社会发生的深刻变革。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随着住房制度改革、互联网的兴起、媒体的快速发展,中国公众的权利意识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而一方面是权利意识的增强,一方面又面临地方政府在行政中的政策扭曲,两者形成了激烈的冲突。所谓政策扭曲,是在中国的改革中,既有计划经济遗留下的在城市化和城市更新中忽视物权保护的旧的机制体制,又有在市场经济中地方政府经济发展第一的偏好,使得物权保护、城市遗产保护、环境保护问题,在地方政府决策中居于次要位置。公众对旧城改造带来的严重文化、社会、环境问题感到严重不满。在另一方面,随着公民意识的增长,公众更加积极的参与到公共事务中来。在这种趋势下,国家从制度设计上提供了很多公民参与的渠道。相关的行政部门,包括文物保护、城市规划、环境保护,面对政府体制内部的权力博弈,面对体制外部的利益集团的施压,也需要借助公众参与的力量,有效行使其权力。这都为保护运动的兴起创造了重要的政治机会。 保护运动的动员中,围绕保护旧城的共同目标,居民、志愿者和新士绅的成员,形成了联盟关系。他们并不依靠外在的固定的社会组织,如NGO或基金会,而是依靠人际关系网络以及关键人物的作用,不断同国家进行游说、博弈和互动。那些具有责任感和热忱的关键人物,担当起保护运动协调、动员的作用。依靠人际关系网络和新士绅的资源,社会运动有效的同国家构成了互动。在当前中国的政治环境下,保护运动的斗争并未采取西方社会中常见的方式。为了尽可能有效的影响政治过程,保护运动需要寻求新士绅群体的支持。通过文保人士和新士绅的合作,保护运动形成了“民告官”模式、“内参”模式、“舆论监督”模式、“上书”模式、“提案”模式这五大斗争策略。除了第一种“民告官”模式外,其他四种斗争模式都依赖新士绅阶层的直接或间接的参与。保护运动为新士绅提供重要的民意基础,而新士绅为保护运动创造了更大的话语权。因此,新士绅机制是保护运动斗争策略的关键因素,它成为社会运动与国家的互动过程中,官民互动的桥梁。 保护运动取得了相对的成功。保护运动持久、有效的影响了政治过程,对权力产生了影响。权力可以分作决策、议程设置和偏好塑造三个维度,而保护运动从短期上看,成功地塑造了政策议程,并越来越多的改变了政策结果;从长期运动看,成功地塑造了政策偏好,参与了制度设计。通过研究,我们发现中国的城市保护运动,作为一种参与性广、持续时间长、影响较大的社会运动,体现了当代中国公共治理领域中公众参与的制度化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