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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乡一体化已经成为了未来中国发展的必然趋势。在中国特有的土地政策——城乡二元土地流转制度,城市房价不断攀升的背景下,“小产权房”作为一种中国特色的城市非正常性现象应运而生,低廉的价格是“小产权房”得以生存和发展壮大的最大优势。这一社会现象的产生、存在与发展是有其深刻经济社会原因的,如商品房房价急剧上涨,监管部门监管不力,国家立法的缺失、城市住房保障体系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完善以及大众法律观念的淡薄等,当然究其根本之症结还在于我国土地二元结构使得农村集体土地不可流转。小产权房是指建设在不可自由流转的集体土地上,既未经过规划,又未缴纳相关土地费用和税费的非法建筑群,销售对象是非集体组织成员。小产权房之“小”揭示了这一产权形式的非法性,也显示出农民在自有土地上的权能限制与无奈,作为一种集体组织成员内部福利,却无法享受自由流转的公平待遇。鉴于小产权房问题的现实性和复杂性,学界尤其是法学家和经济学家们早有各具特色的研究视角,但各个学科的局限性又导致了分析的不全面,因此本文将尝试从法经济学角度分析小产权房产生的原因,进而提出有效的解决路径。全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包含五个章节: 第一章主要是对小产权房基本问题的界定,主要从经济学和法学角度入手解释产权的定义和存在之意义,并运用产权理论分析“小产权”的不合理性,通过介绍不同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小产权房的定义对比出小产权房的特征。 第二章是对法经济学的理论介绍,从法经济学的发展过程,到法经济学分析常用的分析范式,以及法经济学运用到小产权房分析的工具理论,包括两个假设前提,利益博弈分析,成本收益分析。 第三章主要简述了小产权房从兴起到发展壮大的过程以及目前现存状况,并根据不同的标准对小产权房进行分类;然后简要列举了国家近二十年来关于小产权房的政策变革过程,以及小产权房带来的法律问题。 第四章是本文的核心部分,主要从法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了小产权房问题存在的原因,主要用博弈分析以及利益均衡的理论对其实质和根本制度困境进行阐述,并提出了更符合帕累托效率的策略选择方案;明确了小产权房实质上是我国现有城乡二元土地制度下,各方利益主体自行进行利益分配的产物,其外部性问题还是需要从制度上进行解决。 第五章介绍了小产权房合法与否的争论焦点,笔者认为一方面要遏制土地流转的继续恶化,至少小产权房问题不可能在短期内彻底解决,因此参考各地区的制度探索作为国家下一步制度设计的试点;另一方面要从产权制度上进行改革,在现有法律框架内,从明确主体、明晰产权、放开流转、加强监管等方面入手构建我国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机制,照顾多方利益主体,使农民平等参与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低收入城市居民实现“居者有其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