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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广义上讲,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实践中,产生纠纷最多的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就其产生纠纷的原因,有法律规定与实际情况严重脱节,法律规范不完善;亦有建筑工程领域市场主体的行为不规范,建设方投资不足以及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再者,由于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督不到位,致使工程质量低劣等。在本文中,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容易产生争议的实践环节,包括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评价合同的法律效力,对发包人、承包人、实际施工人权利义务的平衡,以及施工合同的违约行为和违约责任进行了讨论。鉴于本文侧重法律实务研究,因此,如何在实务中最大限度减少争议以及在争议解决中如何确保各方合法权利得到及时保障的问题,是本文的重点。本文除结语外,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绪论,主要介绍本文选题缘由、研究现状、研究意义、研究目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以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历史发展。第二部分重点介绍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成立、法律效力,以及合同履行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物主要是基础设施、房屋等,发包方通常不是建设工程的实际使用者,工程质量的好坏常常对第三人产生极大影响,所以法律对施工合同的强制干预较多。目前,调整施工合同行为的规范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生效条件的国家强制很严格。然而,严格的合同管制,并未带来工程质量的提升,相反,大量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违反法律的规定被确认无效,法律被架空的同时也影响了法律的权威。如何正理处理及理解相关法律规范的精神,正确判断相关行为的法律效力,是本节重点介绍的内容。第三部分主要是违约责任的承担。在本节中,主要介绍了承包人(含实际施工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的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的承担方式和过错分配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