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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政策、环境法基本原则的研究不足、不当,导致环境法律原则体系缺乏法理和实践的双重合理性,是使得环境污染和破坏严重的趋势未能得到全面控制,局部反面恶化的主要原因.本文在分析各种社会发展模式、祖国大陆环境政策及环境法基本原则的发展基础上,对环境政策的创新及环境法基本原则的发展进行了较为系统的阐述,以期对建立符合可持续发展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机制,以及保障这种机制的法制系统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