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研究探讨公司与具控制力(子公司)之权益法投资间垂直相关程度高低,对於具控制力(子公司)之权益法投资净收益持续性之关联性,及股市是否理性定价该关联性。实证结果包含:(1)公司垂直相关程度越高,具控制力(子公司)权益法净收益盈餘要素於预测下一期盈餘之持续性能力越高;然而投资人在评价具控制力(子公司)权益法净收益在预测下一期盈餘时,并未纳入公司垂直相关程度之增额影响。(2) 实证测试无法拒绝股市理性定价「垂直相关程度较高时,将增加具控制力(子公司)权益法净收益盈餘要素於预测下一期盈餘之持续性能力。」之假说。(3) 考量公司居產业链位置后,高垂直相关组公司且不论公司於產业链下游端或產业链上游端,公司垂直相关程度越高,则具控制力(子公司)权益法净收益於预测下一期盈餘之持续性能力越高;且母公司位於產业链上游端时,该现象更明显;此外,高垂直相关组中,不论母公司居產业链上游端或下游端,股市对於该持续性能力关联性均理性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