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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审前程序改革示范”项目于2002年7月18日获得批准立项。侦查人员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律师在场试验是这一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目的试验包括在珠海检察院进行的贪污贿赂案件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律师在场和在海淀公安分局进行的普通刑事案件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律师在场。本文介绍,一、项目基本情况,二、试验的程序设计及基本做法,三、本次试验存在的问题,四、结论——律师在场的必要性、可行性分析及下一阶段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