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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德统一前关于涉及两边身分法之适用,因两边对于主权和国籍有不同理解,以致有不同处理方法.台湾在解除戒严之后,两岸人民往来益形密切.伴随而来的身分法律如何适用、问题如何解决、两岸关系条例的相关规定是否是否适当以及是否足以因应等等,仍有检讨空间.两德关系与海峡两岸关系性质容有不同,但分裂分治情况尚属类似;德国经验或可作为借鉴,而以其它连结因素取代国籍,并以类推适用国际私法的方式,解决 律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