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遗传资源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利益分享机制与中国的选择

来源 :全国科技法制高峰论坛暨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成立二十周年纪念大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caozhi7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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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生物多样性公约》的规定,遗传资源是指有实际或潜在价值的、具有遗传功能的材料(遗传材料),包括来自植物、动物(应包括人)、微生物或其他任何具有遗传功能的材料。其中,动、植物遗传资源是指动、植物本身和所有的体细胞与生殖细胞系;人类遗传资源是指含有人体基因组、基因及其产物的器官、组织、细胞、血液、制各物、重组脱氧核糖核酸(DNA)构建体等遗传材料及相关的信息资料(根据中国1998年的<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
其他文献
@@2002年9月,根据科技部国际合作司的统一安排,科技部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组成调研组。赴法国、德国进行了科技中介机构专题调研。在驻法使馆科技处、驻德使馆科技处的大力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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