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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运动员在运动队的日常训练期间由于强度负荷大,训练后运动员大多会反应出不同程度疲劳情况,本文通过采用不同的干预方法,缓解运动员的疲劳情况,探究运动员运动后不同干预手段对其训练后身体机能恢复的影响情况,为运动员的训练提供科学的保障。研究方法:将18名湖北省女子拳击队现役专业运动员随机分为2组,分别为对照组和干预组。训练的主要内容包括身体素质和拳击专项训练,干预方法主要是进行40min全身重点按摩和20min的四肢针灸。对照组的运动员在训练结束后只进行自我拉伸的恢复方法,干预组运动员在与对照组进行相同的自我拉伸后于当天晚上7:00进行传统手法配合针灸的方法消除运动疲劳。干预开始于周一,对照组和干预组分别于训练开始当天早晨对运动员进行空腹取血,测试血红蛋白、血尿素氮(BUN)和血清肌酸激酶(CK),随后每周一早晨重复上周的测试,连续测试4周,分别在两次测试之间以及测试第一次和最后一次进行统计学分析,组间采用独立样本T检验,组内采用配对样本T检验。研究结果:1、对照组肌酸激酶和血尿素氮在干预1周后与干预前、干预2周后与1周后、干预3周后与2周后、干预4周后与3周后以及干预4周后与干预前均不具有显著性差异(P>0.05);2、干预组肌酸激酶在干预1周后与干预前、干预2周后与干预1周后具有显著性差异(P<0.05),干预4周后与干预前非常具有显著性差异(P<0.01),干预3周后与2周后、干预4周后与3周后不具有显著性差异(P>0.05);3、干预组血尿素氮在干预1周后与干预前具有显著性差异(P<0.05),干预4周后与干预前非常具有显著性差异(P<0.01),干预2周后与1周后、干预3周后与2周后、干预4周后与3周后不具有显著性差异(P>0.05);4、对照组与干预组肌酸激酶和血尿素氮在干预前不具有显著性差异(P>0.05),在干预4周后非常具有显著性差异(P<0.01)。研究结论:1、训练后运动员进行单纯的拉伸无法有效消除机体疲劳;2、训练后运动员进行单纯拉伸后在结合传统手法配合针灸方法可以有效缓解机体疲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