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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开春,周伯华局长在湖南考察工作时,向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提出了要进一步深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四个统一”,全力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四个统一”,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必然,有其客观性,对指导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四个统一”的提出,就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应该“做什么”、“怎么做”给出了明确的指示:一是要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的统一,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是要努力做到监管与服务的统一,不断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服务的水平;三是要努力做到监管与维权的统一,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在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职能作用;四是要努力做到监管与执法的统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树立良好的工商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