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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保险是核电企业风险管理的手段之一。目前我国的核电站核风险业务主要通过中国核保险共同体(以下简称中国核共体)从"国际核保险共同体(以下简称国际核共体)"获得支持,尽管核共同体具有承保能力大、承分保与国际接轨以及不用中介以保证低成本运作的优点。但不足之处是,其一,无法摆脱对国际市场的依赖;其二,由于没有核电站自保组织的竞争,保费报价强硬,不透明,大大制约了核电站投保的积极性。而未来十年是中国核工业发展的黄金十年,核电站市场正在展示出巨大的增长潜力。随着新建机组的陆续投入运行,各种核保险需求将会进一步释放,保险标的数目将大幅增加。故突破现有中国核风险保险瓶颈,建立适应中国国情的中国核风险保险(以下简称:核保险)模式将对核电的发展起到推动的作用。笔者为此作了设想,即:国内核电企业及保险公司发起成立"核电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