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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视者眼部外伤在法医学鉴定中较常见。低、中度近视者眼球结构多无显著改变,其外伤后表现与正常眼无太大差异;高度近视者往往存在眼球、尤其眼底结构的变化,本身即会有诸多功能异常,外伤后常有较多主诉,甚至出现玻璃体积血、黄斑出血、视网膜脱离等严重后果,以至在法医学鉴定时需要进行伤病关系的分析,又因为部分鉴定人有时对此问题的认识尚不够深入,易造成鉴定结论的分歧和争议,使得案件久拖不决,影响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近视者的眼底改变与其视觉功能存在相关性,本研究有助于帮助法医学鉴定人在检查视觉功能减退时分析其与损伤的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