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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内,地方政府难以向居民征收物业税,即无法将进行公共投资对居民物业所产生的正外部效应内部化,因此改善建成区环境和基础设施的投资并不具备吸引力。要想获取更大的财政收入增长,比较可行的办法是在土地升值之前就获得土地(新区开发);或者实施圈地拆迁,将区位良好的有升值潜力的地段引入到土地市场(旧城更新)。由此可以理解中国的旧城改造大都是通过大规模的征地、拆迁方式实现的。如果不采用这样的方式,地方政府将无力负担其基础设施建设开支,城市则会走向衰败。在某种程度上讲,是“城市更新”促进了城市发展。对于过高的房价,虽然政府不断采取调控措施,但总体而言收效甚微,在不改变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依赖的前提下,单纯的调控政策无法见效。在真实的留存不断被铲除的同时却是假古董泛滥,一时真假难辨。其实,两者殊途同归,都是以扩大财政收入为目的。一方面,铲除真实文化遗产是为了减少开发建设的难度,获得能够迅速出让的“干净”的土地。另一方面,重建“文物”则是为了吸引人气,以此提高周边土地价格。重建“文物”和保护遗产并非一回事,实则加速了城市特色的丧失。